潍坊四中2012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四中2012年高中招生录取
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制定的《2012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2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字【2012】26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能力,健全人格,发展个性;坚持统筹兼顾,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我校2012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1、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2年高中招生的组织、协调、调度。
组 长:韩忠玉
副组长:韩文奎、蔡善勤、樊继昌、王淑成
2、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和办法、推荐生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对考生特殊才能展示的评定标准和办法、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韩忠玉
副主任:韩文奎
成 员:王科全、孟文健、刘宏慧、张军栋、冯伟丽、周莹、陈序尧(社会人士)、王明峰(社会人士)、程宝田(家长)
3、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 任:王科全
成 员:孟文健、张军栋、冯伟丽、周莹
咨询电话:2283602 或 7606722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普通生 | 艺体生 | 总计 | 其中 | |||||
统招生 | 择校生 | 小计 | 统招生 | 择校生 | 小计 | 指标生 | 推荐生 | |
1417 | 283 | 1700 | 83 | 17 | 100 | 1800 | 900 | 75 |
招生范围:坊子区
五、报名
(一)、报名时要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2、户口薄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考生的各项标志性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1、音乐、美术、体育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
测试时间:4月20、21日。
2、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潍坊四中教导处(坊子新区崇文街79号)
六、考试与评价
1、学科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市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到我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2、13、14、15日。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星期二)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
(星期三)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星期四) | 英语(8:30-10:30) | |
(星期五)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2、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信息技术等的考试与考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负责。
七、录取标准
(一)、录取的必备条件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推荐录取
详见附件2:潍坊四中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
(三)、综合录取
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录取指标生,按照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体育与健康等级等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
录取剩余名额的统招生,主要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体育与健康等级择优录取。
1、录取时先看语数英综组合,再看理化体组合,后看政史地生组合。
2、录取时,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体育与健康等级分为三个组合进行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体”),组合内等值互换;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组合内等值互换。如:语文A、数学B、英语C、综合素质B可等值于语文B、数学B、英语B、综合素质B;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级可等值对待,如物理A、化学C、体育B可等值于物理B、化学B、体育B,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级可等值对待,如:生物C、思想品德A、历史B、地理B可等值于生物B、思想品德B、历史B、地理B。
3、相同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顺序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先录指标生,再录统招生,最后录择校生。
(四)、特长录取
1、报考我校的艺体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分A、B两个等级,A等为合格,发放专业合格证;B等为不合格。
2、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3、根据计划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取得专业资格的人数,录取时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计划数依据艺体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确定统招生、择校生。
详见附件3:潍坊四中二○一二年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特长生招生简章
(五)、普通生特殊才能展示
报考普通生的考生可自愿到我校展示自己的特殊才能,我校将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考生特殊才能展示侧重在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诸方面领域的成果及个人其它方面的特殊才能,其评价结果用等级表达,分A、B两个等级,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1、参加专业类测试的考生的专业成绩不计入特殊才能展示成绩;
2、特殊才能展示时可提供个人的实证性材料;
3、经认定委员会审查、核实后,特殊才能展示为A等的,作为考生的标志性成果和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依据。
4、特殊才能展示时间:
八、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
1、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数、英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有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其他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部以上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4、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将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按规定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九、保障措施
为增加招生考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成立了纪检组,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提出上诉的考生情况进行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的违纪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组组长:曹凤阁
监督电话: 2283609
附件:
1、潍坊四中2012年高中招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2、潍坊四中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
3、潍坊四中二○一二年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
潍坊四中2012年高中招生
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根据初中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和毕业生在初中三年所获得的能够反映个人素质的六个纬度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认定标准。
我校成立考生综合素质认定委员会,负责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进行认定,并建立认定委员会委员库,认定委员会委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群众公认,对参与认定的委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认定委员会根据考生标志性成果的整体情况,制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和办法,并按规定时间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然后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按等级表达,分A、B、C、D、E五等。其中,A等不超过考生总数的30%;E等也严格控制。被初中学校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原则上我校不能认定为B等以下。认定结果向考生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与高中招生录取“硬挂钩”,与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
附件2:
潍坊四中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
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招收推荐生计划75人。
二、报名时间:
三、招生范围:
1.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2.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创新发明类、信息技术类、自然科学类、文学创作类等)。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由学生本人申请,各初中学校推荐、公示后,初中学校统一报潍坊四中教导处。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2.学生本人对特长及优势的个人陈述(1000字以内,A4纸,考生本人手写)。
3.提供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初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12年潍坊市区初中毕业生推荐升高中申请表
5.初中学校对推荐学生的评价排序汇总表。(将电子版一并报潍坊四中教导处)
五、选拔录取办法
(一)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韩忠玉
副组长:韩文奎、蔡善勤、樊继昌、王淑成
2.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主 任:韩忠玉
副主任:韩文奎
成 员:王科全、孟文健、刘宏慧、张军栋、
冯伟丽、陈序尧(社会人士)、王明峰(社会人士)、程宝田(家长)
3.纪检组
组长:曹凤阁
(二)工作流程
1.招生委员会将考生所报名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经主管部门批准,到初中学校了解推荐信和标志性成果的真实性。
2.于
(三)录取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学生发展潜质,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组根据考生面试及测试成绩、参考以前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分A、B两个等级(合计不超过75人)。A等的学生作为统招生破格录取,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当年的择校生录取标准;B等的学生按照语数外组合、物化体组合、政史地生组合的顺序,先看语数外组合,把语数外组合中较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参与综合录取,如果语数外组合全为A,则语数外不变再看物化体组合,依此类推提高较低一科的等级参与综合录取。
(四)公示备案
潍坊四中将确定的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照顾录取政策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六、纪检监督
纪检组对初审、面试和测试、录取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2283609
附件3:潍坊四中二○一二年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特长生
招生简章
潍坊四中创建于1954年,位于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是市重点中学、省级规范化学校、省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全国招飞先进单位、山东省高中教学示范校。2011年高考文、理、音体美本科过线1000余人,音体美本科录取在全市名列前茅。2012年山东省美术联考、体育音乐专业高考中我校取得优异成绩,本科过线率达96%,超过全省过线率近20个百分点。2009年我校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一、招生计划:
1、音乐专业:30人;
2、体育专业:10人;
3、美术专业:60人。
该名额系坊子区高中招生正式指标,按区教育局规定,列入2012年初中教学质量评估。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思想进步、品质优良、身体健康的初中毕业生。
2、音乐专业考生要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形象端正体态匀称。
3、美术专业考生无色弱、色盲。
三、考试内容:
(一)音乐专业:(总分100分,气质形象外加1-5分)
1、技能:a、主项b、副项 (说明:1、声乐必考2、另外可选器乐、舞蹈、模特、朗诵等3、考生可根据自己特长选择主副项)
2、素质:模奏、模唱
(二)体育专业:
1、
(三)美术专业:
1、素描静物写生:上午8:30-11:00,满分100分(8K画纸)
2、色彩静物写生:下午14:00-16:30,满分100分(8K画纸)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潍坊四中教导处
由学校集体报名或个人直接到潍坊四中教导处报名,报名时需交一寸免冠同版近照2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照片必须跟中考照片同版),考试登记表(登记表由本人如实填写),领取准考证。
五、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体育专业
2、地点:潍坊四中
六、录取原则:
1、专业测试后,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1:1.7的比例发放合格证。(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人数两倍时,按最低专业标准线淘汰)
2、文化课测试后,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后的音体美专业特长生必须学习专业。
七、咨询电话:
学校办公室:7606727 教导处:760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