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四中•学生资助】潍坊四中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日期:2025/10/8 17:40:57 本文被阅读0 次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分三档,一档1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2800元。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2.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免除。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学生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进行评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般于每年11月底前、5月底前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