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复查规定及时间
日期:2014/6/25 10:22:58 本文被阅读1965 次
高考成绩复核规定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核。
(一)复核范围
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复核时间
成绩正式公布之日到 6月28日 期间,可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三)复核程序及规定
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所查科目及理由,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参加考试县市区招办。由县市区招办汇总后报市招生考试机构,DBF文件中的考生号要写14位全号。
(四)复核时间,每天下午4:30前上报当天汇总的申请考生信息(以.dbf格式上报),28日下午5:00截止。
科目代码:语文:0101;文科数学0102;0103理科数学;0104英语;0105文科综合;0106理科综合;俄语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