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关于第九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关于第九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特级教师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教师,主要面向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均不在推荐范围。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下同)。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第九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9号)文件要求,我校推荐的教师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三、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申报省特级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为上一学期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人选。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聘任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三)在职在岗,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近五年来(自2011年9月1日始,下同),教学一线教师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
(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并处于领先地位。
(五)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教学水平高,在本市、区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其经验在区级及以上层面上推广过。在学生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教学一线教师应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六)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尤其在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成绩卓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有明显效果,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鉴定,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水平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的学术论著,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对实际工作有较高指导作用(习题集、练习册等教辅资料,随笔、散文、短评等文学作品,简单的知识点介绍、习题解答类文章等,均不属于论文论著范围)。
(七)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起示范作用,具有指导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培训教师的能力,在培养年轻教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一)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省年度创新人物获得者,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
(三)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人选。
(四)支援西部教育1年以上和城区(含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成绩突出者。
(五)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送教下乡、指导教师远程研修等教育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一)师德表现不优秀的;
(二)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
(四)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
(五)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
(六)违规办学的;
(七)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
(八)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九)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字〔2015〕4号)规定,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学校候选人推选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特级教师推选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特级教师推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推荐人选的综合认定。
1.领导小组
组长:韩忠玉
副组长:韩文奎、蔡善勤、樊继昌、王淑成
成员:王科全、曹凤阁、徐万志、王官校、马恒军
2.工作小组
组长:韩文奎
副组长:李国利
成员:禚照欣、李林军、钱世霞、王艳、涂志国、王树正、王乐收、田隆成、张军栋、程云龙、李华、于京英、张建亮、孟君、王秀杰、张伟、辛成连、李艳芹、丁海燕、辛建伟、郝以玉、官丽明
(二)广泛宣传告知: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校内网、微信群、年级处室会议等多种手段,将推选相关事宜详实、全面地通知到广大教职工。
(三)个人自主申报:个人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向推选工作小组报名,组织填写《山东省特级教师申报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四)集体研究人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民主公示确定:推选人员初步确定后,通过学校网站、校内网、微信群、校园宣传栏公示等方式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特级教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45分钟课堂教学视频光盘。录制要求为本人任教班级当前实际教学视频,教学进度、听课学生必须符合实际,录制地点可安排在学校多媒体教室等,但不得在本校以外地点录制。教研员等可在其指导、服务的学校录制。教学录像将在省级教学网站观摩展示,接受群众监督。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参评资格,通过评审的撤销特级教师称号。
(二)《山东省特级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
(三)《推荐评选山东省特级教师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40份和电子版。
(四)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论文论著3件、获奖证书3件(均须原件)。
(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均须原件)。
(六)本人申报陈述1份和电子版(2000字以内)。
(七)评选推荐组织考核、考察形成的考察报告(1000字以内,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八)申报人关于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认真遵守评审纪律的承诺书。
六、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加强领导,按照程序和申报认定条件,严肃认真地申报认定。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申报认定条件、推荐指标、推荐人选公开,申报认定过程公平、公正。
(二)建立特级教师申报人承诺制度,所有申报人选公开承诺在推选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弄虚作假、不拉票、跑票,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选,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评选资格和今后申报资格,师德考核记为不合格。
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
2017年3月23日


